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
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行政管理辅助人员,共1名。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6.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临床医学类、护理学类、公共管理类等相关专业。
三、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月12日31日,根据岗位报名情况适时组织考试,直至相应岗位落实聘用人员为止。
2.报名方式:通过电子邮件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请注明“编外聘用人员招聘+姓名”。邮箱hzwsjkrcjlzx@163.com。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
3.报名所需提交的材料:报名表(见附件)、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同时附近期免冠电子彩照。
4.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审查通过的,及时邮件通知本人。审查未通过的,及时告知应聘者未通过的理由,需要补充材料的,补齐后予以审查。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需按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报名时上传的相关材料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考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资格。
5.本次招聘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制。
四、考试
考试: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4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实际参加笔试人员不足1∶4的比例,则按实际参加考试人员确定参加面试对象。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均为60分,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面试成绩或总成绩不合格者不列入招录对象。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若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可在面试合格及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
六、公示及聘用
经考察合格人员,按择优原则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杭州人才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的,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合同。被聘用的人员在试用期内离职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替补人员,经体检、考察和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合同。
七、工资待遇
按照杭州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的有关规定,编外合同制用工采取劳务派遣形式,工资待遇按照杭州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的有关规定执行。
报名咨询电话:(0571)85255443;
监督投诉电话:(0571)85255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