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格执行教育部‘四不准’的通告

2018年9月19日   点击人次: 898   

关于严格执行教育部‘四不准’的通告


为认真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促进毕业生多渠道、高质量充分就业,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我校严格执行“四不准”要求,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望广大师生予以监督。

毕业生可通过新职业网(www.ncss.org.cn)或学信网(www.chsi.com.cn)查询反馈本人的就业状况。

 

监督举报电话:0745-2851030,0745-2852625

监督举报邮箱:hxyjwjcc@163.com

                            hhxyjyc@163.com

 

怀化学院

20189月13